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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卫健委在收到省教育厅与省卫健委联合反馈的定向考生录取信息后,主动联系被录取的本地定向考生,与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入学报到前完成)。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协议书”到相关院校报到,并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就业保障

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凭培养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科除外)到栖霞区卫健委报到,由区卫健委根据相关规定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就业安排前,如遇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国家新政策执行)

服务年限

定向医学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服务六年。

工资待遇

入编人员由人社部门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核发;未入编的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别同岗位人员核计,待遇从优。

政策依据

苏卫科教〔〕21号、苏卫科教〔〕13号文件、苏卫科教〔〕8号文件。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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