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大师生的健康权益,进一步增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根据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烟卫监督函〔〕14号)要求,栖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工作安排,卫生监督员重点对采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水源及供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消毒措施落实(水质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贮水设施清洗消毒、涉水产品索证、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水质和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发现部分自建设施供水学校存在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不齐全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督促学校将饮用水卫生安全落到实处。
下一步,栖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将进一步严格执法,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规范饮用水卫生管理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
文章来源:栖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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