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厨师招聘简章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因食堂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厨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描述

负责机关食堂中餐烹饪制作;完成主管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00至下午4:00

工作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栖霞区尧佳路99号)

二、任职资格

1、年龄50岁以下,居住地在南京;

2、能熟练制作各式中式菜肴,能操作食堂各类烹饪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团队合作精神;

3、两年以上食堂、酒店厨师工作经验;

4、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前科不良记录,身体健康,需持有健康证;

5、无直系亲属在本院工作,符合任职回避相关要求;

6、需持有健康证、中级以上厨师技能等级证书。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厨师月薪含五险一金元起,另有季度考核奖金。

四、福利待遇

1、包早晨、中午工作餐

2、节假日工会福利

3、带薪年休假

4、高温补贴

5、定期体检

6、免费停车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科(栖霞区尧化街道尧佳路99号)

联系联系人:杨燕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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